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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解决调查信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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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8: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m. 于 2012-2-4 18:44 编辑

一些朋友曾从约两年前的帖子(如http://home.5798.com/space-796-do-blog-id-668.html)等其它途径了解到我曾代解决调查信的消息,于是这几天有不少人前来咨询我某某调查信能否付劳务费代解决。这里声明下,本人早已不做代解决调查信业务。原因很简单,现在ED(CJ的SALE MANAGER)比以前滑得多,CJ的潜规则也有所变化,帐户操作不对或进入了死角单纯从调查信方面去解释已经是无济于事的。只有正确的推广操作+正确回答调查信才能保证帐户的顺利出款。
发表于 2012-2-4 18: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向前辈学习啊,拜读下
发表于 2012-2-4 19: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向前辈学习啊,拜读下
发表于 2012-2-4 20: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前辈学习啊
发表于 2012-2-4 2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班学习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2-2-4 2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要有当年地下工作者的头脑才行
发表于 2012-2-5 0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d。。。。我祝他一辈子ed
发表于 2012-2-5 09: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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